3月15日,在住建部官网公示,最新版《住宅项目规范》正式起草完成,在前期多次征求意见基础上修改完善并经专家审查通过。现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住宅项目规范》属于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根据最新征求意见稿,对新的住宅产品有了进一步的提升要求。相比现行规范,针对建筑层高、净高、设置电梯、配置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楼板厚度等方面进行了调整。其中明确要求,新建住宅层高不应低于3米。

此条的执行,对一般住宅项目利润会有多大的影响?本文通过一个具体项目案例进行简单分析。

项目概况:

占地面积:93149㎡

建筑面积:274384.89㎡

计容面积:204927.8㎡

地下车库面积:67877.09㎡

建筑类别:3层联排别墅41栋、34层高层10栋

总 户 数:2029户

容 积 率:2.2

建筑密度:25%

设防烈度:6度(0.05g)

场地类别:Ⅲ类

基本风压:0.45kPa

地面粗糙度类别:B类

该项目10栋高层均为34层,地面以上层高均为2.9m,檐口高度98.6m。

多层均为3层联排叠墅,层高为3.3m、3.1m、3.0m,屋面为坡屋面,檐口高度折算为9.4m,屋脊高度12.386m。

现行规范仅对净高进行了规定,如“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m”,据此要求,部分住宅项目层高取2.90m,室内梁高最大取450mm时,可满足规范2.40m的要求,本项目按此原则控制,最小层高取2.90m。

对本项目层高的分析,假设现有总图方案为最优方案。当按最小层高3.0m调整时,叠墅层高满足要求不需要调整,高层则需要将层高由2.9m调整为3.0m。如果仍保持34层的设计,则总高度为3.0mx34=102m大于100m。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中规定建筑高度大于100m时,在防火规范中按超高层进行设计,主要有以下要求:

需设计避难层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5.5.31

每户每间卧室均需设计自动灭火系统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8.3.3

每户每间卧室均需设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8.4.2

每层楼板耐火极限不低于2h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5.1.4

外墙保温材料燃烧等级不低于A级,不大于100m时可做B1级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6.7.5

应急照明及疏散照明的连续供电时间增加,不小于1.5h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10.1.5

另外,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根据《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3.1.2中规定,楼梯间前室等均需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具体设计要求详见防排烟系统技术标准3.3~3.4)。

当高层部分保持34层且层高调整3.0m时,防火及防烟排烟方面的成本投入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同时楼间距需要根据日照要求重新调整,从而引起地下室车位排布等一系列问题。所以,最优方案是调整层高的同时,保持檐口高度不超100m。按此方案,高层可调整为33层,3.0m x 33=99.0m,总图不需要进行调整。10栋高层的可售面积共计减少5091.63㎡,减少货值约5000万元(按项目所在地商品房均价计算)。

结构方面成本的变化,选取本项目一栋高层进行对比,分别根据调整前后层高及层数调整结构计算模型,修改梁上线荷载并分别优化至指标等贴近规范要求,进行同参数绘制施工图并统计钢筋混凝土指标。

单个楼层材料变化如下表,单层的结构成本有所提高,提高幅度为2%。

高层塔楼地上部分材料变化如下表,整栋楼的结构总成本有所减少,减少幅度为1%。

以上数据说明,在总高不变的情况下,结构的成本基本上没有变化,或者说变化非常小。以上分析仅针对本项目个例,对于高烈度区,结构成本的变化会相应增加,大量项目统计数据为:层高每增加0.1m,结构材料单方指标增加约1kg/㎡和0.01m /㎡。同时,在总高度相同时,门窗、砌体等的变化均与结构总成本类似,变化极小。

结论:

01

对于本项目,对利润影响最大的是可售面积的减小,即10栋高层住宅的可售面积减少5091.63㎡,从而减少的货值约5000万元(按项目所在地商品房均价计算)。

02

实际工程中,可在方案阶段尽可能贴近地块容积率要求,平衡品质和可售面积,将层高对项目利润的影响降至最低。针对此项目,若维持原有可售面积时,在高层减少一层的情况下,需要另外增加约5000㎡的面积进行平衡,由此引起的成本增加约600万元,即综合成本增加约30元/㎡。

文章来源:同辰建筑,文章已获作者授权,对此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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