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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9月26日丨瑞丰新材(300910.SZ)公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少辉于近日收到河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王少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31号)。
经查,王少辉作为瑞丰新材副总经理,原持有公司股份66.713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4%,2022年9月2日,在未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下,王少辉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5.71万股,成交金额为1549.6382万元,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第八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第十四条的规定,河南证监局决定对王少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