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002366.SZ)发布公告称,因违反信披规定,收到四川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被责令改正。

  据了解,台海核电在2020年报披露,对烟台市台海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合同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比例31%(合同资产减值金额3.40亿元),并根据该合同资产减值比例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0.37亿元。

  经查,台海核电在进行减值测试过程中,一是未结合台海集团破产重整、相关项目暂停情况,对其信用风险和履约支付能力进行分析。二是未根据历史上合同资产转入应收账款及后续回款情况,分析测算后期合同资产现金流入。三是未按照2020年年报披露的预期信用损失减值测试方法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计量损失准备,而是按照合同项目正常履行、延期一年履行、延期两年履行3种情况的概率之和预计发生资产减值的比例。

  上述情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四十八条要求,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对此,台海核电及相关责任主体表示,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提到的问题,将根据要求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四川证监局报送书面报告。

  此前,台海核电发布《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进展暨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显示,台海核电被青岛融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破产重整申请,台海核电已根据要求向法院提报有关材料,但法院尚未裁定受理本次破产重整申请,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另外,《公告》显示,台海核电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1月25日,台海核电2021年度业绩预告也对外发布:预计净利润为负值,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55,000万元-70,000万元。

  资料显示,台海核电主营业务为核电装备、核废后处理系统装备、石化装备、海工装备等的制造和销售;成套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售后服务等业务;钴、镍合金精矿购销业务;其他高端装备及材料的研发和销售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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