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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3日,世茂服务公告,世茂控股董事会宣布,鉴于(1)该协议签订之时有关收购事项的估值基础已经不再适用于现时的市场情况,而当时所商定的收购事项的代价和目前市场情况相比有较大背离;及(2)本公司自2021年12月13日公布收购事项后,收到大量来自独立股东的意见回馈,明确反对收购事项。
因此,公司与世茂股份于2022年12月23日已在双方同意下终止有关收购事项的该协议,而双方在该协议项下的各自权利和责任将被解除和免除。
此前,2021年12月13日,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公布向关联方转让资产的关联交易,交易涉及包括世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北京茂悦盛欣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等29家公司涉及的物业管理业务;交易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6.54亿元。
由于终止本次关联交易,公司无法执行2021年12月13日公司与许荣茂、世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0813HK)签署的《不竞争协议之补充协议》。经公司与许荣茂、世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0813HK)三方协商,三方决定取消《不竞争协议之补充协议》,并继续履行公司与许荣茂、世茂集团控股有限公司(0813HK)于2007年10月22日签署的《不竞争协议》相关条款。
世茂股份表示,终止本次关联交易,是受房地产行业影响,物业管理业务估值出现大幅下降,致交易无法履行所致。但是公司保留物业管理业务,将给公司带来较稳定的经营性现金流,对稳定公司财务状况,改善公司偿债能力等方面带来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