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全国政协委员王学坤提出,一些单位用餐标准超标,随意增加陪餐人数,接待负担重,陪着笑脸,劳神劳力。有的单位接待标准超标报销不了,就虚列名目列支、转移、隐匿、转嫁接待费。建议取消一般性公务接待用餐,调整现行出差餐费补贴标准。

一、摊派和转嫁给企业,是最为严重的问题

有关公务接待的问题,早在“八项规定”没有出来之前,就有各种各样的议论,且普遍持批评、质疑态度,也曾有过取消公务接待的呼声。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没有任何改变,甚至愈演愈烈。直到“八项规定”出台后,公务接待才逐步规范,相关的制度、规定才不断完善,各种监督才有序跟上,并产生了非常明显的效果,受到了舆论和公众的一致赞扬。

值得关注的是,从总体上讲,公务接待行为受到了比较好的规范与约束,绝大多数公务接待都能严格依法、合规处理,严格按标准执行。但是,也有一些地方、单位和个人,没有严格执行制度与规定,没有真正把落实“八项规定”当作自觉行动,打擦边球,做假动作,随意提高接待标准、增加陪餐人员,甚至把接待任务摊派或转嫁给企业。特别是摊派和转嫁给企业,是最为严重的问题。这方面,从各地每年都要通报一批违反“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例中也不难看出,“八项规定”的执行,还没有完全到位,还存在着一些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和问题。

那么,按照王学坤委员的建议,取消一般性公务接待是否可行呢?显然,对这个问题,舆论和公众也是意见不一、分歧较大,有支持的,也有反对的,支持者理由非常充足,反对者也理由站得住脚。主要是考虑问题的角度不同,对是否取消一般性公务接待的想法也不同。但有一点比较一致,对公务接待中存在的问题,都是坚决反对,认为应当切实加以解决的。

二、目前取消一般性公务接待的条件还不太成熟

客观地讲,就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取消一般性公务接待的条件还不太成熟。主要原因是,有些调研、调查、考察、招商、洽谈、交流等,都日程安排得比较紧凑,时间紧迫,在调研单位、洽谈地区等安排一点公务接待,可能更有利于工作。特别是交流合作和项目洽谈,还能增进感情,推动合作的深化和项目洽谈的成功。关键就在于,必须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按照规定办事,不要随心所欲,不要违反“八项规定”。

实际上,正规的公务接待,还是很讲规矩的,都没有违反“八项规定”。只有那些借调研、调查、考察之名到基层、企业的,才是最需要关注和监督的。凡此类公务接待,很多也不是由基层组织或单位安排,而是企业安排。从公务接待的安排单上,根本看不出来,只有从企业的接待清单上,才能查得出来,且大多在企业自己的内部餐厅。

当然,在一般公务接待中超标准、超人数现象,也是存在的,特别是超人数,是常常发生的现象。如果取消了,最大的担心,就是全部转嫁给企业,且一旦这样的接待到了企业,就不受接待标准控制了,就会严重超标。如何把“八项规定”也变成企业的自觉行动,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否则,企业的压力很大,各种浪费也十分严重。更令人担心的是,如果真的取消了一般性公务接待,只要企业也执行“八项规定”,不按“八项规定”办事,相当一部分的公务接待会变成企业的接待,会让企业无力承受,又不能不去承受。

三、企业不是避风港,同样也是“八项规定”应当监督的地方

这也意味着,在取消一般公务接待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应当更加严格地执行“八项规定”,更加严厉地对不执行“八项规定”者实施处罚。这其中,要加大监督检查和举报查处力度,必要时,对企业内部的接待场所进行暗访,看看到底有多少公务接待变成企业的摊派任务,又有多少人在违反“八项规定”、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企业不是避风港,企业也是“八项规定”应当监督的地方,企业的党组织应当发挥好监督作用,对公务接待转嫁坚决制止,对违反“八项规定”的问题坚决遏制。只有形成上下一心、政企联手的管理机制,“八项规定”执行的效率才会越来越高、震慑力才会越来越强,公务接待就不会再越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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