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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据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热线工作人员表示,今日接到通知,对于苏州市缴存职工在苏州市购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作购房首付款使用;提取公积金用作首付款后,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缴存人来申请公积金贷款,已被提取的公积金一并计入有效账户余额,用作贷款额度计算。
中指研究院苏州分院高级分析师金珂表示,今年苏州推出了一系列置业鼓励措施稳定房产市场,增强购房者信心,5月以来,苏州更是屡屡出台公积金政策,除公积金余额可提取做首付外,公积金贷款额度下限也有所提升,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由原先账户余额的10倍提高至15倍,单人最高额度60万,家庭最高额度90万元;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由原先账户余额的6倍提高至10倍,单人最高额度30万,家庭最高额度50万元;如果是购买首套房并且养育2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贷款额度还可上浮30%。此外,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人还可以办理商转公,商转公贷款额度要根据账户情况现场进行测算,最高额度不高于原商贷剩余本金。苏州公积金相关政策的不断优化降低了购房成本,一定程度上能够减轻购房者的置业压力,预计对提升市场活跃度能起到一定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