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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福建省福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该局质量监督与认证认可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和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开展电动自行车与电动三轮车专项监督检查。

检查中,该局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现象,是否落实索票索证制度,所销售的产品是否取得“3C”强制性认证证书,是否存在销售无证或伪造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产品的行为,以及违规改装改造、擅自改装原厂配件、外设蓄电池托架、拆除限速器等关键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将回收车辆配件以旧充新再次出售等行为。

同时,该局执法人员还向经营者宣传贯彻今年7月1日起实施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新国标,提醒商家及时更新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并督促经营者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严禁销售超标、改装、拼装的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要建立真实完整的进销货台账,确保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的来源可溯、去向可查。

据了解,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8人次,检查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经营单位3家,随机检查电动自行车5辆、电动三轮车3辆,发现1家经营单位涉嫌销售无证电动三轮车,执法人员对涉事电动三轮车进行查封,并将进一步立案调查。

郭超 占雪花 郭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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