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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湖北黄冈市政府网站12月12日消息,黄冈市政府印发《黄冈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若干措施》,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适用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生育的黄冈市户籍居民和取得居住证的在黄务工经商的非黄冈市户籍人员。
黄冈市政府规定,政策内二孩及以上孕妇在市内助产机构分娩的,自孩子出生至满三岁,每年享受育儿专项补助,二孩500元/年,三孩1000元/年。
政策内二孩及以上孕妇在市内助产机构住院分娩的,除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规定的生育医疗费待遇外,二孩另外补助500元,三孩补助800元。
政策内二孩及以上家庭,申请保障性住房时优先分配,并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差异化照顾。2022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在黄州城区购买商品房,二孩家庭享受5000元、三孩家庭享受10000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夫妻双方均已建缴住房公积金,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先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不能满足需求的,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其贷款限额首套房由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二套房由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2023年6月30日前,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在本市购买改善性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贷款利率、首付比例按首套房政策执行。
此外,对女方年满35周岁、确需实施辅助生殖技术生育的家庭,在市内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展辅助生殖技术治疗的费用,按照每户累计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予以报销。逐步将辅助生殖技术项目按程序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3—6岁二孩及以上幼儿在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每学期减免10%保教费,所减费用由同级教育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予以补助。同时,落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优惠政策,按每个婴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黄冈市适当延长生育假期。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其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人每年享受累计10天育儿假。鼓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延长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保障假期合法权益。保护女性就业合法权益,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对多孩家庭,黄冈市建立社区干部联系帮扶制度,帮助解决其老幼照护等实际困难。用人单位要给予多孩家庭成员岗位安排政策性倾斜,原则上不安排孕期或哺乳期女性值夜班。鼓励和支持各景点为多孩家庭成员提供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名胜古迹等优待政策。政策内生育家庭,自二孩及以上出生后三年内,每个家庭每年可向当地文旅部门申请免费领取两张黄冈旅游“一票通”景区旅游年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