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财政部发布《关于支持深圳探索创新财政政策体系与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支持深圳在财政政策体系与管理体制方面探索创新,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也提及了中央财政加大推动深圳住房供需问题解决的支持力度。
“中央补贴”并非首次
“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对深圳保障性住房筹集建设的补助,加大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对深圳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老旧小区改造的支持力度”。《实施意见》一出,引发各方热烈讨论,更有媒体称“中央财政补贴深圳,几十年罕见”。但深职院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邓志旺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央预算内投资对深圳保障性住房进行补助一直有这项措施,并不算新政策。”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事实上,南都记者也发现,《深圳市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数据中有关内容显示,十三五期间,安居工程建设投资超千亿,创历史新高,累计投资1222.81亿元。其中,就有中央专项资金 6.56亿元。
为什么加大对深圳的支持力度?首先在于急深圳所需。《实施意见》指出,基于考虑深圳人口持续净流入对住房的需求。人口净流入是指常住人口与户籍人口的差值,常住人口大于户籍人口,就说明该城市人口处于净流入,反之则为净流出。根据《广东统计年鉴2021》,2020年底深圳常住人口达到1763.38万人,同期户籍人口达到584.58万人,净流入人口为1178.8万人,位居全国第一。而据《深圳市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到2025年底,全市常住人口预计将增至1860万人。于深圳这座高密度超大型城市而言,随着人口净流入,深圳住房需求规模持续增加,但因土地资源紧约束,住房供需矛盾仍然突出。
国家高端智库研究员宋丁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也指出,深圳有大量从全国流入的人口,要同时满足人口的居住需求并探索新的房地产发展模式,对深圳财政来说颇有压力,必须有国家力量来支持这个试点。另外还需要注意一点的是,尽管中央支持深圳改革,但资金方面并非由国家全款支持。首先深圳还是需要自己筹措资金,然后中央财政会给一些补充性的资金,占比多少、如何运用,可能需要下一步跟进政策明确。
“二次房改”纵深推进
宋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财政部的政策对深圳的意义非常重大。“这次政策不是单指深圳,而是全国性质的。它涉及到财政财税体制的改革、深圳住房制度的变革以及全国房地产发展的基本形势的改变,深圳本次作为试点城市出现,是中央下定决心推进‘二次房改’的体现。”
宋丁提到的“二次房改”需要回溯房地产改革的历史。1998年,国家正式启动第一次住房货币化改革,住房进入商品化时代。2018年,深圳发布《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深府规〔2018〕13号),同步制订《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等三个政府规章和相关配套细则,系统构建面向2035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坊间称之为“二次房改”。值得一提的是,该文件还提及未来住房供应总量中商品房只占40%,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要占60%。
“60%的保障房启动量对深圳财政实力提出了巨大的挑战。”宋丁进一步提到,“房地产想要探索新的发展模式,需要的资金量比较大,需要找一个基础比较强的城市来做试点,深圳是最具备这个条件的。”
只是房地产模式的改革仍存在难度。宋丁同样提出了深圳目前面临的问题:一方面,过去多种因素的影响沉淀成一种阻力,增加了突破现状的难度;另一方面,国际形势较为动荡叠加疫情的多重影响使得深圳的经济增长压力加大。他认为,“这种情况下可能很难调拨出太多的精力来关注改革,如何处理好这个关系是深圳目前发展中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那么对深圳来说本次试点的好处有哪些?宋丁认为,一方面,中央财政对于深圳房地产方面的支持,可以解决深圳在“二次房改”提到的大量保障房建设的资金缺口,并在政策方面给予扶持;另一方面,作为国家重大的房地产战略转型决策,深圳再次站在了改革开放排头兵的位置,扮演重要角色。
房地产税或将试点?
知名财经评论家刘晓博在其官方公众号上指出,需要关注到上述意见中的另一个措施:支持深圳在全国税制改革中先行先试,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税收改革工作和研究课题,继续当好改革排头兵、试验田。
关于上述措施他认为,所谓“国家重大税收改革工作和研究课题”,“在全国税制改革中先行先试”,“改革排头兵、试验田”,有较大概率包含房地产税。对此他解释道,因为按照财政部的解释,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健全地方税、直接税体系,优化税制结构,适当提高直接税比重”。而房地产税,既是重要的地方税,又是直接税,是税制改革的重中之重。
值得一提的是,前不久深圳出台了租房参考价。刘晓博指出,租房参考价,是目前香港和新加坡的房地产税的计税基础。香港的房地产税,包括三部分:差饷税、物业税以及地租,其中差饷是对土地及建筑物的出租市值征收的,占房地产税的最大比例。
“如果深圳真的成为房地产税试点,那么深圳楼市的购房逻辑也必将产生深刻转变。”刘晓博说。
对于房地产税的理解,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提出了另外的观点,“我们要正本清源,房产税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主要用在公共服务和设施上,公共服务完善了,房子才能保值增值,居民居住才能幸福。因此,我们要树立这种思想。这也是深圳等城市未来财税体制改革要探索的方向,但与这次政策没有直接关系”。
采写:南都记者 黄璐 孙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