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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孝感市10月24日起实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孝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10月19日发布的《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显示,在公积金住房贷款额度方面,孝感市在公积金住房贷款方面上调10万元最高额度(即借款申请人第一次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在孝感市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可为60万元,其他情形最高额度为50万元。
在贷款比例方面,孝感市“所购住房属于首次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最低为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可贷款额度为所购住房全部价款70%”调整为“所购住房属于唯一自住住房且首次贷款首付款比例最低为所购住房全部价款20%,可贷款额度为所购住房全部价款80%”。
“所购住房属于第二套自住住房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低首付比例40%,可贷款额度为所购住房全部价款60%”调整为“所购住房属于第二套自住住房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低首付比例30%,可贷款额度为所购住房全部价款70%”。
此外,孝感市扩大了商转公办理范围。由于受疫情影响,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住房消费市场降温明显,为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缓解部分商贷职工家庭的还贷压力。将“原商贷主借人必须为本人”扩大到“原商贷主借人为本人或配偶”,符合贷款条件均可办理。
孝感市将租赁住房提取额度由最高不超过12000元提高到最高不超过1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