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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十四五”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通知》,通知提出,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和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区别相关建设项目的经营性与非经营性属性,建立政府与社会资本风险分担、收益共享的合作机制,采取多种形式,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健康发展,盘活城市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各级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维护和服务。鼓励民间投资以城市基础设施等为重点,通过综合开发模式参与重点领域项目建设

“十四五”时期,以建设高质量城市基础设施体系为目标,以整体优化、协同融合为导向,从增量建设为主转向存量提质增效与增量结构调整并重,响应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统筹系统与局部、存量与增量、建设与管理、灰色与绿色、传统与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协调发展,推进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推动区域重大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促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完善社区配套基础设施,打通城市建设管理“最后一公里”,保障居民享有完善的基础设施配套服务体系。

到2025年,城市建设方式和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基础设施体系化水平、运行效率和防风险能力显著提升,超大特大城市“城市病”得到有效缓解,基础设施运行更加高效,大中城市基础设施质量明显提升,中小城市基础设施短板加快补齐。到2035年,全面建成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建设方式基本实现绿色转型,设施整体质量、运行效率和服务管理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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