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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官网昨日公布《南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细则(试行)》,细则共包括18条,其中第9条规定,新建或改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应以中小户型为主,70平方米以下户型住房建筑面积占项目住房建筑面积的比例,应不低于70%;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优惠租金标准按不高于周边同地段同品质的市场化租赁住房评估租金的九折确定,租金年度涨幅不超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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