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由于牵涉金额较大

买卖双方都会比较慎重

而遵规守法的交易

才是对双方权益的最佳保障

市民计女士就差点

因为想省钱而“中了招”

计女士告诉记者,前段时间,她通过"上海策携"房产营销代理公司,定购了一套商业办公房,总价是815万,定金15万。

在签署"房屋认购单"的时候,计女士发现,除了房产位置、面积和购房人的身份信息外,最下方备注一栏,815万的总房款被一拆为二,房价是233万,其余582万是补偿款。

计女士说,发现这一问题后,他她马上联系了销售经理,对方表示,所谓的补偿款其实是为了做低房价,少缴税这对买卖双方都有好处。

计女士:

他说我就交3%的契税,剩下的他们就自己管自己,各交各的税。

计女士说,因为担心这样操作今后会出问题,所以她表态:要么共同承担815万总房价的相应税款,要么就退房。最后,对方同意作退房处理。

计女士:

他就叫我填一张退房单,退房单上写的都是我的原因造成的这个房子不能够再签下去了。我就说这个不是我的原因,他说没事的,这就走个流程,你就签吧。签好以后,他说这定金马上就退给你了,然后到现在已经十几天了,一直给我打马虎眼拖延战术,说出差了、出去旅游了什么的(不肯退定金)。

记者和计女士一起来到位于富丽大厦6楼的售房点了解情况,现场虽然有工作人员在办公,但都对此避而不谈。

计女士:

之前这些房子每一间门都是开着的,每一个房子都可以自由地看,今天你看,全部都已经关掉了。

就在记者打算与这家代理公司的负责人取得联系时,计女士的手机铃声突然响了起来。

计女士:

收到了,刚3万加2万,这边一笔5万加5万,一共15万。太感谢你们电视台了,你看你们一来这个事情就解决了,不然已经拖了十几天了,我还跟我先生说,看样子我们这笔钱拿不到了,真的是太感谢了。

对此,法律界人士提醒

消费者遇到类似做低房价的提议

应该像计女士那样表示拒绝

首先,这样做本身就是违法的

其次,以后出售该套房屋时

反而可能会被增加税款

这个便宜贪的得不偿失

上海翰鸿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金玮:

做低房价这一行为本身是违法的。另外,对消费者而言,虽然这次购房当中合同是按照200多万元的价格作为缴税的基数,与开发商共同承担了相应的税款。但是就消费者以后的出售来看,售出金额与购房金额差额变大,也会导致增值税有一个大幅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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