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企业中爆数字(832114.NQ)于近日发布了关于变更辅导机构的提示性公告。
广州中爆数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于2021年2月5日签署了《关于广州中爆数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之辅导协议》,并于2021年2月5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监管局”)报送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辅导备案材料。
广东监管局于2021年2月5日受理了公司的辅导备案登记,辅导期自当日起算,辅导机构为兴业证券。因公司自身战略规划需要,经与兴业证券友好协商,公司决定与兴业证券终止辅导关系。
2022年5月11日,就终止辅导事宜公司与兴业证券签署《关于广州中爆数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之辅导协议的终止协议》并向广东监管局报送终止辅导备案资料。
2022年5月11日,公司与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开证券”)签署了《关于广州中爆数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聘请粤开证券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辅导机构,同日向广东监管局报送了辅导备案材料。
广东监管局于2022年5月11日受理了公司的辅导备案登记,辅导期自2021年2月5日起算,辅导机构为粤开证券。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辅导工作将由粤开证券承接,兴业证券不再担任公司的辅导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