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印发了《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引发广泛关注。

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有何深意?笔者认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具有“四”特征,将推动实现“三大转变”,是中国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提升国际经济地位的必然选择、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内在要求,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具有全局和战略高度。

展现“四”特征

全国统一大市场,表现为“四”特征,即一体、开放、竞争、有序

一体高效,消除市场分割。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构建统一的市场基础制度、要素资源市场和商品服务市场。其中,构建统一的市场基础制度将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构建统一的要素资源市场,在价格和市场需求引导下将实现要素资源自由充分流动和高效配置;构建统一的商品服务市场,通过统一消费质量和标准体系将促进商品服务跨区域畅通。

中国统一的市场基础制度建设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产权制度方面,知识产权侵权违法成本较低,企业维权成本高。市场准入制度方面,依然有不少隐和显的障碍,准入不准营困扰重重。社会信用制度方面,信用体系未能实现全覆盖,全国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的信用信息共享共用机制尚未建立,企业诚信约束力较弱。《意见》提出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完善统一的产权保护制度,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维护统一的公竞争制度,健全统一的社会信用制度,将进一步夯实国内统一大市场的制度基础。

新发展阶段,要素市场从劳动力、土地、资本等传统要素拓展到数据、知识、技术等新要素,但目前不管是传统要素还是新要素,配置效率依然偏低。同时,新发展阶段数据要素将发挥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数据产权界定、流动、共享等仍未明确。《意见》强调健全城乡统一的土地和劳动力市场,加快发展统一的资本市场,加快培育统一的技术和数据市场。打造统一的要素市场,推动要素充分自由流动,达到优化资源配置效果,同时也是推动创新的需要。

当前,中国商品和服务消费的相关标准体系尚不健全,商品质量标准和售后体系,以及养老、家政、健康等服务消费领域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明显滞后,跨区跨国消费维权程序复杂,消费纠纷取证难,消费维权渠道不畅。《意见》要求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统一,健全商品质量体系,完善标准和计量体系,全面提升消费服务质量,这些要求将不断优化消费市场环境,释放居民消费潜力,有利于构建强大内需市场。

高度开放,破除市场封闭。全国统一大市场要高水对外开放和对内开放并行,要素商品开放与制度型开放共同推进,市场设施联通共享。对内开放进一步推动对外循环,通过对外开放获得资源要素补给内部循环,内外循环系统不断进行能量交换,不断发展壮大。

年来,中国对外开放步伐不断加快,开放水显著提高。坚持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不是不要对外开放,而是要实现高水的对外开放,加快商品和要素流动开放向规则等制度型开放转变。《意见》强调,要以国内大循环和统一大市场为支撑,有效利用全球要素和市场资源,使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更好联通。要推动制度型开放,增强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中的影响力,提升在国际经济治理中的话语权。同时,《意见》也提出了具体举措,如加大科技领域国际合作力度、推动重点领域主要消费品质量标准与国际接轨、深化质量认证国际合作互认、加强标准必要专利国际化建设、积极参与并推动国际知识产权规则形成等。

对内开放的重要和紧迫不亚于对外开放,对内开放要充分将中国分散的地区市场聚合成国内统一大市场,释放超大市场规模优势。对此,《意见》强调,要通过建设现代流通网络、完善市场信息交互渠道、推动交易台优化升级,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

竞争充分,打破市场垄断和地方保护。全国统一大市场要维护公,打破市场垄断和地方保护,让市场形成价格,合理配置资源要素。

在中国,自然垄断、行政垄断、市场垄断仍不同程度存在,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的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油气等资源能源领域的垄断格局还未完全打破。一些本该退出市场的企业在政府的支持下存活,形成了“僵尸企业”,浪费了资源。一些地方对外来企业、商品和服务设置歧视市场准入限制,在招投标、项目审批等方面向本地注册企业倾斜。互联网台企业存在“互垒高墙”的现象。

《意见》要求,进一步规范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完善垄断行为认定法律规则,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清理废除妨碍依法等准入和退出的规定做法。

有序运转,解局市场无序。全国统一大市场既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又强调发挥好政府作用,弥补市场失灵,建立高效能的市场监管机制。政府既不能缺位,也不能错位、越位。因此要构建“政府监管、台自律、行业自治、社会监督的多元治理新模式”,维护市场秩序稳定。

目前,中国存在监管规则不统一,流通企业跨区经营制度成本高等问题。部分监管规则不透明,执法尺度不一致,差异化、选择执法情况依然存在。批发零售业拓展全国业务难度大,流通企业跨省配送需要申请不同的通行证,甚至在一个市的不同区,动物检验备案工作要求流程都不统一,对外省调入的动物产品要求更加严格。

另外,对新业态新模式监管能力不足,利用新技术新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社会共同治理的能力亟待提高。对于业态融合、产业融合、多元业务和复合场景的消费创新,现行准入和监管政策难以对经营属、土地用途、归口管理和消防卫生等方面作出明确界定,造成审批难、定难、经营难、监管难并存的局面。对于夜间经济、电竞游戏等领域,由于商务、交通、城管、消防、治安、防疫等部门监管目标相对单一,部门间缺乏协调,存在政策导向不明确、监管相互掣肘的情况。

《意见》强调,健全统一市场监管规则,强化统一市场监管执法,全面提升市场监管能力,这将进一步提高市场监管的现代化能力和效能。

推动“三大转变”

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将推动中国经济全球化、参与国际经济治理和经济增长方式的“三大转变”。

一是从利用国外市场“客场”的经济全球化转变为利用国内市场“主场”的经济全球化,建立以内需为主导的新发展格局。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打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堵点,发挥超大国内市场规模优势,以畅通强大的国内大循环为支撑,提升配置全球资源和要素能力。

二是从区域市场一体化转变为全国统一大市场构建,把国内大市场优势变为国际规则优势。从对标发达国家的标准,到成为国际规则的主要制定者和参与者,以规则统一化促进国内大循环,将国内统一的规则外部化、国际化,从而提升国际经济地位,增强全球经济治理的话语权。

三是从速度赶超型增长转变为基于市场驱动的高质量增长,更加注重效率和创新。在速度赶超阶段,政府有时候替代了市场功能。进入新发展阶段,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将进一步提升政府现代化治理水和治理能力,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建设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

(作者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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