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山外山血液净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山外山”)回复科创板首轮问询。
图片来源:上交所官网
山外山曾是一家新三板公司,2016年8月1日挂牌新三板,2018年10月25日起终止其股票挂牌。
在科创板首轮问询中,上交所主要关注山外山科创板定位、技术先进性、市场竞争地位、经营合规性、经销模式、境外销售、直销模式、销售费用、存货、募投项目等21个问题。
关于科创板定位,根据招股说明书和申报材料,1)发行人目前已形成血液净化设备、血液净化耗材以及连锁血液透析中心等全产业链系统布局;2)发行人的血液净化耗材收入主要来自经销其他品牌的耗材,发行人自产耗材仅血液透析干粉、透析浓缩液已上市;3)《医疗装备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中提到将“推动透析设备、呼吸机等产品的升级换代和性能提升”;4)发行人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包括血液净化设备、血液净化耗材和连锁透析医疗服务,且发行人未来三到五年内计划利用自有资金筹建连锁血液透析中心。
上交所要求发行人说明:(1)区分各业务板块并结合具体产品,分析发行人所处行业、发行人的技术发展水平与国家战略的匹配程度,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技术实力比较情况,说明发行人如何推动相关产品的升级换代和性能提升,有无客观明确依据;(2)发行人商业模式的主要驱动因素和未来规划,是否聚焦于科技创新领域;(3)将连锁透析医疗服务收入归入核心技术产品收入的合理性,如无法提供客观明确依据,请剔除。
山外山回复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进行多款血液净化设备及耗材的研发,并计划在几年内逐步实现产品的产业化。
结合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及发展规划,公司未来主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产品主要包含血液净化设备(智能血液透析机、多器官生命支持系统、腹膜透析机)与血液净化耗材(血液透析器、血液透析浓缩液和血液透析干粉),上述产品主要依靠公司核心技术开展,依然归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中的“生命支持设备。持续血液净化系统,血液透析机,腹膜透析机,人工肝治疗仪,血液灌流、血浆吸附及血浆置换设备和耗材”以及“专科治疗设备。血液透析机,持续血液净化系统,腹膜透析机,人工肝肾脏支持系统、血液灌流机、血浆吸附及血浆置换等血液净化治疗设备和相应耗材”,也符合《医疗装备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中提到将“推动透析设备、呼吸机等产品的升级换代和性能提升”的要求。
综上所述,公司商业模式的主要驱动因素包括公司核心技术的持续创新、产业政策对血液净化行业的规范及支持、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以及行业内企业全产业链布局的发展趋势。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中相关产品聚焦科技创新领域。
公司将连锁透析医疗服务收入纳入核心技术产品收入的原因,主要基于以下三点考虑:
1、血液净化设备与耗材在透析中心的临床应用,反馈并指导公司设备与耗材的研发
报告期内,公司已运营连锁血液透析中心10家,下属透析中心均使用公司自产血液透析设备及部分耗材。作为公司血液净化设备的临床应用基地,公司研发人员对产品具体性能指标在临床上的应用情况有更加深入的临床认知与判断,同时能够获取患者治疗过程中的一手临床数据,进而反馈并指导公司血液净化设备与耗材的性能改进与优化。
2、血液净化设备与透析中心信息管理系统的深度结合,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探索智慧医疗服务模式,加快公司血液净化设备的数字化与智能化进程基于下属透析中心连锁运营模式,公司研发人员加快了血液净化设备的数字化与智能化进程,借助于RJ45、WiFi等通信手段,与透析中心信息管理系统、山外山远程监控中心等联网,可以实现对透析患者在线诊断、整机产品的远程实时在线监控、血液净化设备使用状态和耗材库存监控等,契合国家智慧医疗战略,推动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和管理模式的转变。
3、基于血液净化行业全产业链布局,连锁透析医疗服务属于公司血液净化设备与耗材临床应用的延伸,并非偶发性和贸易性收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一)》问题十的相关规定:“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是指企业的主要经营成果来源于依托核心技术的产品或服务。……二是发行人主要的生产经营能够以核心技术为基础,将核心技术进行成果转化,形成基于核心技术的产品(服务)”。连锁透析医疗服务直接面向终端患者,属于公司血液净化设备与耗材临床应用的延伸,并非偶发性收入,且具有持续性。公司产业链涵盖了“血液净化设备+血液净化耗材+透析医疗服务+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各个环节,并且协同创新能力强,丰富、齐全的产品和服务有助于公司全方位的满足市场需求,增强抗风险能力,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设立连锁血液透析中心不仅有利于提高市场对公司血液净化设备的品牌认可度,还能扩大公司血液净化设备与耗材的销售规模,增强公司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基于谨慎性考虑,在核心技术产生的收入中剔除连锁透析医疗服务收入。
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业务与技术”之“七、发行人核心技术和研发情况”之“(四)核心技术产品或服务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修改。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产品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60.67%、52.05%、39.47%和42.16%,公司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
关于应收账款,根据招股说明书,发行人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4,853.98万元、5,598.54万元、8,885.75万元、12,205.42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42.64%、39.34%、34.93%、92.43%,且应收账款周转率大幅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
上交所要求发行人说明:(1)2021年6月末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升高的原因,是否存在放宽信用期限刺激销售的情况;(2)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期后回款比例均处于60%左右,分析账龄较长的应收账款对应的客户情况,货款的可回收性以及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山外山回复称,2021年6月末,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较2020年度大幅增加,主要原因如下:
(1)血液净化设备:血液净化设备销售中2021年1-6月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升高主要与发行人销售渠道相关,根据公司回款的历史经验以及销售政策,对于经销模式下的客户,发行人一般采用先款后货的结算方式,而直销模式下主要客户为各级医疗机构,其中国内私立医院一般采用先款后货的结算方式,国内公立医院信誉度较高,历史实际发生的坏账规模较小,不存在信用风险显著恶化的情形,故公司在签订合同时通常会给予国内公立医院一定的信用账期,血液净化设备业务的应收账款客户主要为国内公立医院,2020年血液净化设备直销模式下收入占比为25.12%,2021年1-6月血液净化设备直销模式下收入占比为45.25%,直销模式下收入占比提高导致公司2021年1-6月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比重大幅上升。
(2)血液净化耗材:医疗耗材销售2021年1-6月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
比例升高,主要系耗材以直销模式为主,销售对象主要是医疗机构,2018年至2021年1-6月,直销模式下医疗耗材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93.29%、91.65%、85.30%、85.63%,医疗机构的耗材采购资金来源为医院自有资金,自有资金主要依靠医保结算回款。根据以往惯例,医疗机构的医保回款主要集中在下半年,上半年回款较少。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月数分别为8.50、8.56、8.71、12.61,2018年至2020年血液净化耗材应收账款周转月数波动较小,2021年1-6月周转月数较往年上升,主要是上半年医疗机构医保回款较少,导致公司耗材销售回款较慢。
同期对比报告期2018至2020年上半年度数据,公司应收账款周转月数分别为11.23、12.54、13.44(注:半年度数据取自公司账面剔除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后的金额),不存在异常情况。
(3)医疗服务:医疗服务应收账款的回款方主要系医保机构,医保机构与透析中心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医保机构根据其资金情况进行的不定期回款。
2021年1-6月应收账款余额明显高于2020年度,主要系根据历史回款惯例,医保机构于下半年对上半年回款不足部分予以追补,根据以往回款经验以及新冠疫情的影响,上半年回款较少,下半年回款情况较好,符合实际情况。
综上所述,发行人不存在放宽信用期限刺激销售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大于10万元,且存在账龄2年以上的客户对应的应收账款总余额分别为173.05万元、338.09万元、525.08万元、665.54万元,呈上升趋势,主要系由于血液净化设备直销模式下收入逐年增长,医疗耗材销售受疫情影响回款速度变慢。同时公司账龄较长的客户性质均为国内公立医院,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且信用或财务状况未出现大幅恶化,客户款项无法收回可能性较小。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1年以内,1-2年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平均账龄结构较为接近,不存在重大差异。2年以上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比例有较大差异,差异原因系发行人经销比例远低于可比公司,其主要客户为各类医院客户及国药集团等个别大型医疗集团企业,公立医院占比较高,而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以经销为主,根据行业惯例对经销商的信用期较短、赊销额度较低,因此可比公司2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高。虽然2年以上应收账款的坏账计提比例与可比公司存在一定差异,但两者差异给发行人财务报表带来的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政策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坏账准备计提较为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