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根河市民安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向海拉尔海关申报内销一批保税雪条棒半成品,涉及税款22.04万元。依照相关规定,该笔内销业务产生的缓税利息被予免征。该公司也成为满洲里关区首家享受“内销加工贸易货物缓税利息免征”政策的企业。而一个更好的消息是,这一政策将连续执行到2022年年底。
加工贸易一直在中国开放型经济的发展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联结国内国际双循环、巩固和提升我国国际供应链优势的重要贸易方式,加工贸易的稳定发展对于中国外贸实现“稳中有进”目标具有积极的作用,是2022年商务工作的重要课题之一。
政策措施持续发力
事实上,2021年我国的加工贸易克服了疫情带来的各种不利影响,呈现出蓬勃活力,为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作出了新贡献。在四个方面的表现算得上是可圈可点。一是加工贸易进出口规模高速增长。根据海关统计数据,2021年,加工贸易在39.1万亿元的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中占比21.7%,达8.5万亿元,同比增长11.1%。二是加工贸易梯度转移成效进一步显现。通过持续推动加工贸易的梯度转移,商务部认定了首批13家国家级加工贸易产业园,培育承接加工贸易产业新载体,促进产业对接合作。2021年前10个月,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加工贸易进出口同比增长34.3%,增速高于全国同期13.6个百分点,占全国加工贸易的比重比上一年同期提高了将近1个百分点。三是我国加工贸易主体持续优化。2021年前10个月,外资企业加工贸易进出口8085亿美元,同比增长16.6%,民营企业进出口1966亿美元,同比增长38.9%,占比提高到18.7%。四是加工贸易领域保税维修等新业态稳步发展。在商务部等相关部门出台政策举措的鼓励下,保税维修的产品和主体扩大,航空器引擎、无人机等产品被纳入综合保税区维修产品目录,自贸试验区内的企业开展保税维修业务获得有力支持。2021年前10个月全国130多个保税维修项目吸纳就业近2.4万人。
对此,商务部外贸司司长李兴乾日前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今年,商务部门将着力落实三项政策举措:第一,支持加工贸易转移和承接。深化东部地区和中西部、东北地区的合作共建,推进国家级加工贸易产业园培育,支持重点项目落地建设,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同时,加快培育认定新一批加工贸易梯度转移承接地和示范地。“这个功能在于为加工贸易合理布局、稳定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我们还要深化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等平台功能,办好产业对接和交流活动,完善东中西部产业对接的合作机制。”李兴乾说。
第二,加强对加工贸易企业提供服务。指导各地完善大型骨干外贸企业的联系制度,做好加工贸易重点企业服务,协调解决他们遇到的用工保障、物流运输等难题,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政策将执行到2022年年底,以减轻企业负担。
第三,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促进加工贸易与生产、服务融合发展,稳步推进保税维修等新业态,推动一批高技术、高附加值同时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落地落实,提高企业售后服务水平,进而提升我国的国际竞争能力。
监管改革注入活力
从“一本手(账)册”到“一家企业”再到“一个集团”,与时俱进的监管改革为加工贸易的发展不断注入新活力,而近年来“集团保税”这一里程碑式措施的全面推广,不仅适应了加工贸易企业集团化发展需要,更有利于助推地方加工贸易向产业链高端延伸、促进加工贸易高质量发展。
近日,南京海关所属常州海关向奇华顿香精香料(常州)有限公司制发了海关实施加工贸易联网监管通知书。该企业以成员企业身份开展跨直属海关关区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改革业务,在电子账册申请方面获得了实质性进展。
因生产需要,位于江苏省常州市的常州奇华顿与位于上海市的奇华顿日用香精香料(上海)有限公司间的保税料件调拨需求与日俱增。“两家公司分属上海海关、南京海关监管,进口保税料件属于不同经营实体。参与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改革,就可以在集团内成员企业之间统筹使用保税料件,有效解决集团内企业物料供应局部紧张的难题,实现生产资源在集团内部的自由流转,为企业生产赢得时间和效益。”常州奇华顿中国区营运总监吴重庆告诉记者。
政策落地后,预计第一批保税料件流转、集中内销征税货物将节省约37万元。“集团内成员企业保税料件跨关区流转、自主存放等措施预计可为集团节约物流、仓储成本50多万元。”据吴重庆介绍,随着该项目的持续推进,2022年度奇华顿集团预计将会有大量保税料件受惠,助力企业更好地发挥总部经济优势,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改革突破了传统的以单一合同或单一企业为单元的海关加工贸易监管模式,将同一集团下的多家企业视为一个整体进行监管,以满足集团企业经营的实际需求。新模式下,同一集团下的成员企业之间加工贸易货物可自主存放、保税料件可自由流转、开展外发加工业务不再向海关办理备案手续、全工序外发加工免于提供担保、不作价设备可调配使用,此外还可以享受保税货物先行内销后再集中办理内销征税手续等。
据悉,相较于传统加工贸易,“集团保税”具有三大优势:一是有利于企业优化资源配置,集团内成员企业保税料件可进行串换,不作价设备可自由流转,海关备案仓储场所集团内共享;二是有利于帮助企业释放资金活力,集团内成员企业之间的外发加工业务免征担保金;三是有利于企业简化办事流程,集团内成员企业料件串换,无需海关前置审核,同时外发加工业务也无需再向海关办理备案手续。通过整合优化企业生产要素、运营资金和时间成本,为企业带来更多的共享资源,最大程度为企业带来监管便利。同时,开展“集团保税”业务也对企业自身严格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随着“集团保税”业务的全面推广,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的这种模式开展加工贸易业务,改革红利的覆盖面正在不断扩大。据悉,目前仅江苏全省已有12个集团33家企业参加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改革。2021年,江苏省内企业集团累计开展保税料件及不作价设备结转、外发加工、料件串换、货物自主存放等业务2870票,加工贸易进出口值1255.31亿元,减免保证金(保函)约7584.4万元,节省企业物流、报关等费用726.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