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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新亚制程27日早间公告,公司及公司原控股股东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力达集团”)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经查,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制程或公司”存在以下违规问题:1、未按规定披露新亚制程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2、部分业务采用的收入确认方法不恰当;3、年报信息披露的业务经营情况的不准确、不完整。

广东证监局决定对新亚制程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许雷宇、胡大富、胡丹、伍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经查,新力达集团多次非经营性占用新亚制程资金,广东证监局决定对新力达集团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徐琦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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