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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12月27日丨新亚制程(002388)(002388.SZ)公布,公司、公司原控股股东新力达集团于近日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一、公司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许雷宇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189号)。
经查,公司存在:(一)未按规定披露新亚制程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二)部分业务采用的收入确认方法不恰当;(三)年报信息披露的业务经营情况的不准确、不完整的违规问题。
广东证监局决定对新亚制程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许雷宇、胡大富、胡丹、伍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二、新力达集团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徐琦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190号)。
经查,新力达集团作为新亚制程的控股股东,于2019年至2022年8月期间,多次非经营性占用新亚制程资金,截至2022年8月31日,新力达集团占用新亚制程资金余额为6.26亿元。对于上述事项,新力达集团未按规定告知新亚制程及时进行公告,也未告知新亚制程在2019年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广东证监局决定对新力达集团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徐琦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