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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新冠病毒治疗药物Paxlovid即将“过期”的传言,12月26日,中国医药证券事务代表回应称:Paxlovid是处方药,需要根据医院的诊断购买。药品监管非常严格,公司不可能卖过期药,该行为不符合国家规定。

据公告,2022年2月1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按照药品特别审批程序,进行应急审评审批,附条件批准Paxlovid的进口注册。

近期,中国医药公告称,公司与辉瑞公司签订进口分销协议,负责辉瑞公司新冠病毒治疗药物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Paxlovid)在中国大陆市场的进口和经销。该协议自2022年12月14日起生效,直至2023年11月30日止,除非根据本协议之约定提前终止。中国医药表示,Paxlovid的最终使用及销售情况受疫情等因素影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此外,该协议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协议的执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协议对方形成依赖。

此前,中国医药就曾表示,公司在协议期内(2022年度)负责辉瑞公司新冠病毒治疗药物Paxlovid在中国大陆市场的商业运营,截至2022年11月底,初步统计该项业务销售规模占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的比例未到1.5%,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鉴于上述供货协议期限已满,双方经重新谈判,公司于12月14日与辉瑞公司签订了进口分销协议,预计对公司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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