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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采购产地加工(趁鲜切制)中药材有关问题的复函》(药监宗药管函〔2021〕367号、《山东省药监局等10部门印发关于促进山东省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药监规〔2021〕1号)、《山东省局关于印发山东省规范中药材产地趁鲜切制加工指导意见的通知》(鲁药监规〔2021〕7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山东省产地趁鲜切制加工中药材第二批品种目录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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