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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据福州新闻网消息,为推进房地产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日前,福建省印发《福建省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为“办法”)的通知,自2023年9月1日实施。
办法提到,依据企业信用得分,划分为AAA级、AA级、A级、B级、C级五个等级。无不良记录的新房地产企业可获得A级评定。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现房销售土地出让,规定房企开发一个现房销售项目,信用得分加5分。
对信用评价等级为AAA级、AA级的企业,实行信用激励机制,降低预售门槛和重点预售监管资金额度,纳入行业“白名单”管理,对接金融监管部门,加强融资支持。鼓励各市在缴交土地出让金期限、办理施工许可条件、楼盘分区验收等方面,探索其他激励措施。同时,对B级、C级的企业,给予相应信用惩戒。
办法还提到,区域集团公司可使用子公司信用信息参与评价;新成立的房地产项目公司,可以独立申请信用评价,也可以直接使用其控股母公司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得分。良好信用信息有效期为2年,一般不良信用信息有效期为1年,严重不良信用信息有效期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