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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各地“四类药品”购买政策调整,全国刮起一股“囤药”风潮。面对“囤药”带来的价格大涨,多地监管部门纷纷发布告诫书。

多家媒体报道,以连花清瘟、布洛芬为代表的防疫相关药品销量骤增。在市场供求猝然改变的背景下,药品的市场价格出现大幅增长现象。《华夏时报》记者走访北京各级公立医院了解到,连花清瘟的市场溢价高出医院2—3倍,布洛芬缓释胶囊的价格更是远远高于上海和天津。


【资料图】

12月6日,针对连花清瘟涨价一事,以岭药业在互动平台回应称,公司近来连花清瘟供货价格保持稳定。如果消费者发现个别终端出现涨价情形,请及时向当地相关部门进行反映。目前公司正在采取各种措施扩大生产,全力保障市场供应。对此,《华夏时报》记者向以岭药业方面问询相关情况,其回复称“参照官方公告”。

涨价

北京部分药店连花清瘟和布洛芬涨价的现象正在上演。《华夏时报》记者采访了多位北京居民和线下药店,试图了解北京地区“感冒和镇痛药”的更多销售情况。

12月6日,记者来到位于朝阳区的某高济药店,门店贴出“公告”以示店内药品的断货情况。“包括抗原、新冠包、退烧、感冒、咳嗽、消炎药等,通通无货。上周日的时候北京对购买‘四类药品’取消登记,当天下午这些货就被抢光了。”门口店员告诉记者。

“近两日新冠抗原、感冒、退热类药品的销量暴增,原有仓到门店的配送波次和周期不能满足激增的销量需求。因此有的门店在短暂一两天内,出现上述的临时缺货情况。目前我们库房相关药品库存充足,对于市民的基本需求可以满足。但希望广大市民给药店一点缓冲时间,我们这边安排全员加班保障供给,加派配送来保障首都市民防疫物资流通恢复正常。”高济医疗方面回复记者称。

随后,记者又来到丰台区某金象大药房,店员称“连花清瘟已经卖完两天了,其他退烧药和清热药都有货。”在店内货架,记者看到芬必得(布洛芬缓释胶囊)0.4g*24粒/盒的价格为45元,蒲地蓝消炎口服液10ml*10支/盒的价格为55元。

记者在金象店内探访时,听到一位顾客询问店员“药品是否涨价?这三盒药居然要100多元,还挺贵的。”该名店员表示,“最近药没涨价,我们一直是这个价格。”该顾客还告诉《华夏时报》记者,“来店前,线上显示这家店在休息中,路过时我看到他们开着门,那时他家药刚到还没统计完,连货架都没有摆上来。”

当日晚间,记者定位北京,在某买药平台和某外卖平台检索连花清瘟、布洛芬,均显示无现货。其中,某买药平台推送第三方电商药店(全国快递)连花清瘟胶囊0.35g*48粒/盒的价格为101元,连花清瘟颗粒6g*10/盒的价格为68元,芬必得(布洛芬缓释胶囊)0.4g*24粒/盒的价格为35元。相比之下,11月24日记者检索时,连花清瘟胶囊0.35g*48粒/盒的价格在28—32元,连花清瘟颗粒6g*10/盒价格为30—32元,芬必得(布洛芬缓释胶囊)0.4g*24粒/盒的价格为35元。

值得注意的是,记者在北京范围内的各级公立医院走访了解到,连花清瘟颗粒6g*10/盒的价格为23元左右,华北制药的布洛芬缓释胶囊0.3g*30粒/盒的价格为8元左右。在上述买药平台上,记者将定位切换至上海,连花清瘟胶囊0.35g*48粒/盒价格在29—44元,连花清瘟颗粒6g*10/盒价格为33—35元,芬必得(布洛芬缓释胶囊)0.4g*24粒/盒的价格为22—26元。记者更换定位至天津时,连花清瘟显示线下无货。第三方电商药店所售,连花清瘟胶囊0.35g*24粒/盒的价格在65元左右,连花清瘟颗粒6g*10/盒的价格为99元左右,芬必得(布洛芬缓释胶囊)0.4g*24粒/盒的价格为25—28元。

此外,有媒体报道,12月6日,在成都、宁波、杭州等多地,连花清瘟的价格出现2倍以上增长情况。以京东健康平台为例,多家药店的连花清瘟颗粒仅剩少数几件,连花清瘟胶囊相对较为充足。其中,有的药店连花清瘟胶囊10盒0.35g*48粒/盒规格的售价为1020元,单盒售价达102元,较平时涨240%。在阿里健康及天猫医药馆,连花清瘟胶囊的价格参差不齐。综合排名前三的连花清瘟胶囊0.35g*36粒/盒连花清瘟胶囊的售价分别为48元、52元、68元不等。

随着流感季到来叠加近期多地优化疫情防控政策,普通居民购买感冒药的需求明显高涨。而其中,“放开四类药品”成为一个关键环节。一位药店工作人员告诉《华夏时报》记者,“防疫药品的市场激增需求,离不开购买‘四类药品’无需实名登记的政策调整。”

据悉,12月4日—12月6日,北京、浙江、成都等多地发布通知“松绑”“四类药品”的购买。市民通过互联网平台、药店购买“感冒及四类药品(退烧、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类药品)”不再需要进行实名登记、抗原初筛和查验核酸阴性证明。进入零售药店佩戴口罩、测体温、扫场所码、亮健康码即可购药,药品网售则按《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执行,最大限度保障广大群众购药需求。

监管

面对“四类药品”购买政策调整后引发的涨价浪潮,多地监管部门发布告诫书。

今日晚间,北京日报消息,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提醒告诫书》(简称“告诫书”),提示经营者不得对粮油肉蛋菜奶等民生商品和口罩、抗病毒药品、消毒杀菌用品、相关医疗器械等防疫用品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

据悉,告诫书文中提示有关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树立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意识,建立和完善内部价格管理机制和纠错机制,及时妥善处理价格纠纷。

告诫书指出,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防止出现虚假优惠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违法行为。要准确记录与核定商品和服务的生产经营成本,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

针对口罩、抗病毒药品、消毒杀菌用品、相关医疗器械等防疫用品,告诫书提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有排除、限制竞争的价格垄断行为。

告诫书特别提醒,各有关经营者要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领域价格执法检查,紧盯投诉举报线索,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将依法从重处罚并公开曝光。

此外,《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自5日晚至6日,宁波、杭州、诸暨、莲都区等地市场监管部门都发布了类似内容的提醒告诫书。

12月6日下午,宁波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医疗药品及用品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提醒告诫医药用品经营者:不得借疫情防控之机大幅提高医疗药品及用品的销售价格,违者最高可处500万元罚款。

金华市市场监管局统计,近期市民购药需求猛增,12月5日,该市零售药店四大类药品购药人员44000余人次,购买药品16万余盒。购药人次是平日的5倍,购买药品数量是平日的8倍。

对此,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许浩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表示,“疫情期间,散布不实信息,哄抬药品价格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价格法规定,药品经销商不得借疫情防控之机大幅提高医疗药品及用品的销售价格,经营者要严格控制进销差价在合理范围内,不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谣言。药品经销商要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根据《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价格欺诈行为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的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

对于近期广大市民的囤药热,北京市药监局要求各药品连锁企业加大配货力量,各电商平台已经采取预订模式,消费者需求近期都可以得到满足。据了解,12月5日起,北京每日投放市场的连花清瘟颗粒和胶囊共40万盒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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