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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海伦市凤凰城一期3栋楼的业主终于盼来了好消息。
7月28日,中国房地产报刊发了《购房人掉进产权证陷阱8年:黑龙江一查封土地建商品房出售》一文,报道了黑龙江省海伦市凤凰城一期3栋楼土地被法院查封,开发商却违规建设商品房对外销售,导致上百户购房者无法办理产权登记。稿件刊发后,海伦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此问题的处理意见,并责成相关部门立即落实。
(资料图)
记者获悉,8月3日,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出具了该地块解封手续,开发企业申请到自然资源规划和用地审批股室补办相关审批手续,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办事大厅为凤凰城小区居民办理不动产登记。对于土地违规违法开发一事,海伦市政府已责成该市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对凤凰城小区三期项目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对于海伦东盛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查封土地上违法违规开发并销售商品房,相关主管部门监管失职一事,海伦市委、市政府已责成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调查,将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
土地解封
居民可办理不动产登记
记者从当事人处获悉,海伦市东盛公司已与两人协商达成合解协议,海伦市东盛公司代债务人大庆安居房地产公司偿还债务共计810万元。
8月2日,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1)九执字第441号执行裁定书和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1)庆执字第50-14号执行裁定书,解除查封凤凰城西侧B区三期地块原畜牧局使用地块(土地证号:海集建(2000)字第9238号,面积12419.06平方米;土地证号(96)22290号,面积1044平方米)。
8月3日,开发企业申请到自然资源规划和用地审批股室补办相关审批手续,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办事大厅为凤凰城小区居民办理不动产证,涉及转移登记的居民到住建窗口办理网签合同,到税务部门缴纳个人契税,按此办法为凤凰城小区居民快速办理不动产证。
海伦市自然资源局介绍,该项目属历史遗留问题,按自然资源部2021年1号文件《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对于其他项目,可以按照地方实际情况,分不同时间段、不同类型分别采取划拨、协议出让等方式按照项目建设时的政策规定补办用地手续”,为该小区办理用地规划及用地审批手续,并依据现状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手续。供地采取出让方式,开发企业全额缴纳土地出让金。
依法处罚开发商
纪检监察部门介入调查
对于开发企业在查封土地上违法违规开发并销售商品房,多年来主管部门是否进行处罚?是否存在监管失职?
记者获悉,目前,海伦市政府已责成该市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对凤凰城小区三期项目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依据城乡规划法第64条规定,聘请第三方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按工程造价的5%~10%进行处罚。
海伦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建筑行为,以及举报的违法建筑行为,各部门采取调查核实、现场测绘等办法,按法定程序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相关处罚案件有处罚手续及卷宗。
据介绍,海伦市东盛房地产开发公司是在其他公司依法取得该宗土地的情况下,从上述公司手中取得了该宗土地。凤凰城小区三期项目当时是因解决信访问题和老百姓回迁问题,而在未办理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开工建设的。海伦市委、市政府已责成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做出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