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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鑫通用3月17日晚间公告,公司已于当天全额收到青岛富路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支付的有关山东丽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已于2023 年2月3日更名为:山东雷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32%股权转让尾款及逾期违约金合计约8509.18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已全部收到上述股权转让的全部款项约3.07亿元。

据了解,山东丽驰成立于2011年1月,原主营业务为低速电动四轮车,后取得新能源商用车相关生产资质和产品公告。自2014年7月起,隆鑫通用通过多次增资、受让股权的方式,共取得其51%的控股权,合计支付相关股权转让款、增资款约4.57亿元。在完成2015-2017年三年业绩对赌后,近年来受行业规范整顿影响,山东丽驰业绩下滑明显。其中,2019年实现销售收入4.89亿元,同比下降53%,净利润为-1.02亿元;2020年1-7月实现销售收入1.46亿元,同比继续下滑,净利润为-2873.57万元。

为全面“聚焦主业”,隆鑫通用2020年12月8日与青岛富路签订有关《股权转让协议》,将所持山东丽驰32%股权转让予后者,转让价格约3.07亿元,支付方式为分期现金支付。交易完成后,公司持股比例由51%降至19%,即不再进行合并报表。公司当时预计,本次交易形成的投资收益约0.49亿元。

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青岛富路共分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此前其已按协议约定向公司全额支付了第一期和第二期股权转让款合计2.20亿元。由于青岛富路在2022年年底流动资金出现暂时困难,未能按约足额支付第三期股权转让款8745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上述协议约定,在2023年12月31日前,隆鑫通用有权按约1.82亿元的价格将其所持有的山东雷驰剩余19%的股权全部转让给青岛富路,届时双方将另行签订相关协议。(王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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