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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一封“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函引起业内极大关注。该律师函表示,吉利银河之光涉嫌抄袭长安汽车(000625)车型外观,侵犯了长安汽车的知识产权。
律师函中表示,2月23日晚,吉利汽车发布的“银河之光”原型车存在大量与长安汽车概念车、量产车雷同之处,涉嫌侵犯长安知识产权,长安汽车要求吉利停止相关行为,同时长安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手段的权利。
随后吉利汽车集团官方迅速进行了回应,表示:吉利银河之光为吉利原创设计,完全不存在抄袭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吉利银河之光基于吉利SEA浩瀚架构正向设计开发,在设计上延承了吉利独特的“涟漪美学”,有着独立且完整的设计理念体系。
此外,吉利方面还表示,作为中国汽车企业,我们尊重原创和知识产权的保护,坚持依法合规,坚决维护中国汽车产业的健康发展,致力于中国品牌一起携手向上,做大做强中国汽车工业。
吉利控股集团高级副总裁杨学良在转发声明时表示:要良性竞争,不要内卷内讧;要转型发展,不要同室乱战:要团结一致,不要分裂抹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