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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于9月22日对华仁药业下发监管函。
经查,2022年3月31日,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将医药原料贸易业务的收入确认政策由全额法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修正为按照净额法核算,分别调减2020年年度、2021年一季度、2021年半年度、2021年前三季度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3.00亿元、7.85亿元、18.23亿元、29.65亿元,占更正前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8.54%、69.56%、72.17%、72.36%,占更正前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28.49%、82.44%、83.80%、83.93%。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4条、第5.1.1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