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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足热门的储能电池,并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携手,同兴环保(003027.SZ)的一则公告让投资者对其后市股价表现充满期待。
9月16日晚间公告显示,公司近期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签署了《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建“中国科技大学-同兴环保储能电池材料及器件联合实验室”合作协议》,决定共同建立“中国科技大学-同兴环保储能电池材料及器件联合实验室”,开展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等储能电池电极材料相关的基础、前瞻性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并进行产学研合作。
公开信息显示,同兴环保主要为钢铁、焦化、建材、造纸、垃圾焚烧等非电行业工业企业提供超低排放整体解决方案,包括除尘、脱硫、脱硝项目总承包及低温SCR脱硝催化剂。从工艺设计、设备开发与制造、组织施工、安装调试服务,到配套脱硝催化剂的生产等,公司业务涵盖了烟气治理全过程,公司于2020年年底成功登陆深交所。
单从同兴环保原有的主营业务来看,公司与储能电池并无关联,也并未发现相关的技术储备。不过,从9月16日晚间披露的公告来看,公司似乎对该领域有着一定的信心,并披露声称,本次协议的签署,能充分发挥协议双方的优势,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将借助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雄厚的研发实力和平台优势,进一步推进储能电池电极材料等技术研发,提升公司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加快公司战略转型升级,培育新的业务增长极,保持公司的持续创新能力,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市场竞争优势,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根据同兴环保披露的合作协议,公司在整个过程中主要是投入资本,第一个协议年度向联合实验室提供1500万元的经费,第二个协议年度向联合实验室提供1500万元经费,之后的三个协议年度向联合实验室分别提供1000万、500万、500万经费。同兴环保投入到联合实验室的经费由中国科技大学单独立项管理。联合实验室的财务管理应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科技大学的财务管理规定。科研经费按照研究项目设立,根据管理委员会共同设定的任务和目标进行考核。在未来,同兴环保在同等条件下享有联合实验室立项的开发成果及阶段性成果的知识产权优先受让权。
同兴环保也在公告中提示称,公司与中国科技大学的合作协议协议仅为各方基于合作意向而达成的战略性约定,尚未产生营收,不会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协议书的签署仅代表双方确立了合作关系,后续合作细节有待进一步商讨,具体实施进度和执行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不过,对于资本市场而言,外界自然对其储能电池的题材充满期待。
值得一提的是,同兴环保的部分原始大股东在不久前刚刚密集披露了减持计划。如8月15日晚间的公告显示,股东安徽高新金通安益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计划自减持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或减持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10,593,52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8.0000%)。
再往前,同兴环保遇7月5日晚间披露显示,股东宁波庐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自减持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或减持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7,49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6549%)。
从上述信息来看,在部分原始股东密集披露大额减持计划的情况下,同兴环保的这则涉储能电池合作协议或将间接让减持的股东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