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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三盛8月5日公告,公司董事会于今日收到北京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林荣滨曹磊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北京监管局决定对公司、董事长林荣滨、财务总监曹磊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公司应尽快采取有效措施,解除违规担保事项,改正违规担保行为,维护上市公司合法权益,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北京市监管局提交书面报告。
2020年12月23日至2020年12月28日,公司子公司广东三盛智慧教育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在银行存入的共计8亿元定期存单被陆续质押,以向珠海宏仕通贸易有限公司、珠海易富利贸易有限公司、福建星盛实业有限公司及福建胜奇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提供合计7.57亿元的担保。
2021年7月5日至2021年12月24日期间,公司子公司广东三盛智慧教育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在银行存入的共计10亿元定期存单被陆续质押,以向珠海宏仕通贸易有限公司、珠海易富利贸易有限公司、珠海星盛茂达贸易有限公司及福建三盛实业有限公司合计提供9.5亿元的担保。
上述行为未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制度,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也未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依法收责令改正措施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