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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通财经APP讯,协合新能源(00182)发布公告,于2023年3月10日,该公司全资附属沧州渤海新区南大港聚合太阳能(000591)发电有限公司作为承租人与融资人北银金融租赁以订立融资租赁协议的方式协定融资租赁安排,融资人将向承租人购买设备,购买价为人民币3.4亿元,以便在融资期内将设备租回予承租人,作为代价,承租人须按季度向融资人支付租赁款。
据悉,设备为发电站的若干太阳能设备(包括光伏板组件、集电线、电力输送线及其他配套设施)。
融资租赁安排乃于集团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订立,让集团可取得其营运所需的财务资源及需要使用的若干设备。董事认为,融资租赁安排的条款乃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属公平合理,且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设备于2022年12月31日的未经审核账面值约为人民币3.07亿元。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融资租赁安排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将不会导致集团取得任何出售收益或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