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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鹞环保(300664.SZ)今日股价下跌,截至收盘报5.36元,跌幅0.37%。

昨日晚间,鹏鹞环保发布《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长春市有机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1200t/d 污泥喷雾干化焚烧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70933.76万股的30%,即21280.13万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截至预案公告日,公司尚未确定具体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预案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70933.76万股,其中宜兴鹏鹞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0.55%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王氏兄弟通过鹏鹞投资持有公司21670.22万股股份,王洪春配偶陈宜萍持有公司413.71万股股份,王氏兄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洪春配偶陈宜萍)合计持有22083.92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1.13%,王氏兄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70933.76万股的30%,若按发行数量的上限实施,则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发行前的70933.76万股增加到92213.88万股。据此计算,王氏兄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洪春配偶陈宜萍)合计持有22083.9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95%,王氏兄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鹏鹞环保表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未来的发展方向,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竞争力以及巩固行业中的地位。募集资金项目顺利实施后,公司在相关领域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将有效增强,从而能够更好地满足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为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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