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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具体内容如下:
“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云南沧恒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新大正表示,本次交易相关各方推进本次交易事项尚需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公司已披露的本次交易相关公告中已对交易涉及的有关风险因素进行了详细说明。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