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景安网络(832757)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中原证券近日发布风险事项情况如下:

1、收到终止挂牌决定

景安网络于2023年9月8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郑州市景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3]143号),因公司未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若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5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如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公司股票自2023年9月25日起复牌,并于2023年10月17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景安”。

2、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景安网络新增以下子公司股权冻结事项,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被执行人:郑州市景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文书号:(2022)豫0191民初28584号

冻结股权的标的企业:洛阳市景安计算机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执行法院: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冻结股权数额:2000万元人民币

冻结期限:2023年2月13日至2026年2月12日

3、不配合主办券商持续督导

公司不配合主办券商的持续督导工作,主办券商无法与公司进行日常沟通,持续督导工作严重受限。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公司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触发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规定的强制终止挂牌条件,全国股转公司已作出终止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

所持子公司股权被司法冻结影响了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资料显示,景安网络是一家致力于电信增值服务运营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主营互联网增值服务业务。主要有: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互联网解决方案业务、大数据研发业务以及互联网安全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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