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相关因素发生变化,应当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

经研究,四川省对全省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标准如下。

一、调整后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


【资料图】

(一)第一档:每月2100元(每日97元);

(二)第二档:每月1970元(每日91元);

(三)第三档:每月1870元(每日86元)。

二、调整后全省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第一档:每小时22元;

(二)第二档:每小时21元;

(三)第三档:每小时20元。

以上标准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但不包括下列各项:

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或者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法律、法规、规章、法定的非工资性劳动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补贴。

用人单位有条件为劳动者提供食宿的,在此支出之外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也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各市(州)应尽快重新选择适合本地实际的具体标准档次,经当地确定后于10日内报人社厅备案。

本方案自2022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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