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对我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如下调整。


(资料图)

一、具体标准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地区:每月1890元;二类地区:每月1760元;三类地区:每月1660元。

月最低工资标准包含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不包含支付给劳动者的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法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二)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地区:每小时19.60元;二类地区:每小时18.30元;三类地区:每小时17.20元。

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包含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适用范围

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我省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及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三、执行时间

本次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于2023年2月1日起执行。

比重法和恩格尔系数法。其中,比重法是确定一定比例的最低人均收入户为贫困户,再统计出其人均生活费用支出水平,乘以每一就业者的赡养系数,加上一个调整数。而恩格尔系数法是根据有关数据,计算出最低食物支出标准,除以恩格尔系数,再乘以赡养系数,加上调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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