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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艾博德(831753)近日发布公告,为满足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增加资金流动性,公司拟以位于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5栋A座901房产(深房地字第4000630670号)自有房产为抵押,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高于人民币1,6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额度敞口1,6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期限12个月。用途为采购原材料或归还其他银行正常类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使用方式为流动资金贷款,单笔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期限不超过12个月,额度启用后按月压缩敞口人民币10.00万元,余额到期一次结清。公司股东暨共同实际控制人许军、王芳为公司本次贷款授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贷款授信条款最终以银行审批及签订协议为准。
为满足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增加资金流动性,公司拟以位于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4栋D座703房产(深房地字第4000630672号)自有房产为抵押,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海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综合授信额度不高于人民币2,000.00万元,期限12个月。公司股东暨共同实际控制人许军、王芳为公司本次贷款授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贷款授信条款最终以银行审批及签订协议为准。
为满足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增加资金流动性,公司拟向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综合授信额度不高于人民币500.00万元,期限12个月。公司股东暨共同实际控制人许军、王芳为公司本次贷款授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贷款授信条款最终以银行审批及签订协议为准。
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交易的达成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周转效率,加快公司发展。
本次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产生不利影响。
资料显示,艾博德主营业务为教育、商用类智能交互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产品包括智能交互显示设备、商用智能终端及相关设备配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