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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经济报 记者 丁光展 见习记者 李宏远 通讯员 赵富林

近日,卢氏县人民法院在办理一起涉及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生态绿化项目工程款纠纷案件时,承办法官深入施工现场勘查调研,确保生态保护项目实施取得实效。

2021年6月,河南某市政园林公司中标卢氏县某乡政府实施的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丹江口水库源头淇河流域一标段绿化项目。同年9月,河南某市政园林公司卢氏分公司将该项目转包给吕某某,吕某某又将该项目转包给河南省西峡县人刘某某。项目完工后,刘某某以欠其工程款为由,于2023年2月将河南某市政园林公司、河南某市政园林公司卢氏分公司及吕某某告上法庭。  

卢氏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为进一步查明案情,公正处理,确保生态保护项目实施取得实效,办案法官驱车100余公里,来到项目实施现场,会同原被告双方及其代理律师对现场进行实地查勘。

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近年来,卢氏县人民法院切实以“绿色司法”守护“两山”之美,不断提升新时代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能力水平,为保护好生态环境,守护好、培育好绿水青山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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