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下发通知《关于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保障范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计划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经遴选确定为门诊统筹保障定点药店(以下简称统筹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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