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京生育津贴额度
生育津贴也都是有计算的方式,现在按照生育保险有关法规,津贴是按照职工产假或者是休假天数计发的。计发也有基数,按照员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来进行计算。所以每个公司给出的生育津贴也都是不同的,一般财务人员都是会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津贴计算,并且告知生产职工。
【资料图】
现在各个单位都是要按照有关法规来发放南京生育津贴,所以还是要特别注意好公司的方案、津贴额度是否正确。同时也要特别注意好生育保险是否在持续缴费中,如果持续缴纳了生育保险的费用,那么产检和后期生产的相关费用也都是可以报销,领取到一定的补助金。
二、南京生育津贴标准
1、顺产2000元;
2、助娩产2200元;
3、剖宫产3500元以下的费用,由基金支付;
4、顺产2001—4000元;
5、助娩产2201—4500元;
6、剖宫产3501—6000元之间的费用;
7、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负担5%;
8、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不负担。
南京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费待遇标准
1、符合要求享受3个月及以上产假的女职工,由基金按照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支付一次性营养费。
2、生育津贴以女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前12个月本人平均缴费基数为标准(参保满10个月不足12个月的,以女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前10个月本人平均缴费基数为标准),按照人口计生部门要求的产假天数支付。已享受过晚育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
3、流(引)产津贴按早期妊娠流产20天、中期妊娠流(引)产42天的标准支付。
4、用人单位发放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标准的,由用人单位按要求标准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