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房不认贷”,深圳会落地吗?

2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明确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此项政策作为政策工具,纳入“一城一策”工具箱,供城市自主选用。


(资料图片)

简单来说,就是无论家庭居民(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此前是否有过房贷,只要在本地名下没有房,就可以享受首套房的相关贷款政策。

新政策或将为改善类购房者带来利好

新政策“认房不认贷”,与当前深圳“认房又认贷”的首套房贷款认定有较大调整,对于改善类购房者来说有较大利好。而这次新政策提出,过往改善类购房,只要此前的房子在银行有房贷记录,那么即便贷款已结清,首付最低还要五成;一旦实施“认房不认贷”,那么改善类住房买房者家庭一套的情况下,首付只需要三成便可。

市民陈先生告诉记者,个人多年前在深圳买入了一套小单间用于自住,如今准备在深圳成家立业,希望置换一套更大的住房,新政的落地将能够减少两成首付,可选择的户型地段更多了。

记者也随后联系某地产中介区域负责人,对方表示,这两天来咨询政策落地的意向购房者不在少数,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此前在临深片区购置房产的市民,他们拥有较强的购买意愿;另外一类是与陈先生一样,有住房改善需求的市民。他认为新政落地的可能性极大,短期内能够带动二手房交易量在20%-30%。

深圳多家银行均表示

尚未落地等待主管部门通知

那么银行端,政策是否落地了呢?

记者26号上午,先后联系了深圳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招商银行等多家银行;工作人员均表示,目前没有收到主管部门的通知,没有相关细则出台,暂执行是原有政策。

有银行房贷经理认为,此次政策发出选择在临近楼市“金九银十”的“黄金期”,有希望加快去库存,活跃房地产市场的可能,为此深圳政策落地与否下周将会更明朗。

有银行贷款经理提醒,深圳楼市受政策端影响较大,要等政策明确落地后再申请,不要盲目跟风,听信小道消息。

不过也银行经理保持较为乐观的态度,对方表示,目前楼市尤其是二手房较为低迷,“认房不认贷”能够降低购房者首付款,扩大首套住房政策覆盖人群,政策落地的可能性很大。

有银行房贷经理透露,国家三部门联合发文,深圳银行如何执行、参照哪些依据执行,还需要地方主管部门的进一步文件通知。

随后记者也联系了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对方均表示相关细则将由政府部门统一发布。

业内人士:新政策既利于改善型需求

也有利于刚需

针对三部门推进落实的“认房不认贷”政策,广东省规划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分析认为将加快释放几类需求。

一是,父母为子女(含未成年子女)买房,子女无房但父母可能有房产且有按揭贷款在偿还;

二是,子女为父母买房,父母无房但子女可能有房产且有按揭贷款在偿还;

三是,在外地有房,在外地有贷款记录或正在月供的贷款,但在本地无房;

四是,前期购买了非成套住房,比如单位非成套的福利房、单位产权式的宿舍。

李宇嘉表示,此次政策力度超出了预期,一方面表现在,即便在外地有在偿的按揭贷款,在本地购房也算首套房,享受首套房标准。进一步,在每一个城市,只要无房,即便有贷款(记录或在偿)就可以以首套房身份买房;另一方面,此次政策将“以家庭为单位”来认定首套房产,调整到“家庭成员为单位”,也超出了市场预期,意味着可以释放出更多的需求;最后,该政策既有利于商品房需求端稳定,也有利于居民端杠杆率稳定,最终有利于资产价格和金融秩序稳定。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同一天,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李宇嘉指出,此项政策一方面有利于改善型需求,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刚需。“因为交易成本降低,叠加前面‘认房不认贷’的落地,改善型需求能够释放,那么就能释放出小户型、低总价的二手刚需房源,也有利于刚需上车,从而形成刚需和改善型需求良性循环,带动房地产市场逐渐稳定下来。”

记者 / 张少强

编辑 / 王海苹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