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烂尾女子停交房贷上黑名单,究竟该谁背失信的锅

极目新闻评论员徐汉雄

2023年7月3日,立案10个多月后,广西南宁蓝光雍锦澜湾(以下简称“雍锦澜湾”)业主王琦(化名)起诉中国农业银行南宁分行一案终于等来开庭。(据7月27日北京青年报)

据报道,四年前,2019年4月,王琦(化名)的妈妈购买了“雍锦澜湾”的一套商品房,同年5月23日,与开发商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南宁灿琮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中国农业银行南宁分行共同签订了《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王琦是担保人,其母为主贷人,贷款金额57.5万元,期限30年。


(资料图)

合同规定,房屋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交付。但在2021年8月,业主看到开发商写给住建局的关于使用监管资金的信函里提到,楼盘销售资金全部被蓝光总部转走占用,总部无任何资金还回南宁项目继续建设。同年11月,开发商发布了交房时间顺延的告知函。直到今天,王琦妈妈的房子仍未完成施工。

“雍锦澜湾”截至今年7月的施工现场(来源:北京青年报)

王琦一方在2022年7月18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在交房之前,银行停贷停息,不增加任何额外费用。

2023年6月2日,王琦收到开庭通知。7月3日,农业银行南宁分行的代理律师在庭上回应称,银行将贷款支付至非监管账户,与房屋能否按期交付,不具有直接因果关系。房屋不能如期交付责任也并不在银行。法院未当庭宣判。

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冲上热搜,网友不乏支持业主的,认为房子烂尾的责任不该由业主来承担,因为是开发商违约,业主是受害者,销售的一方不能提供商品,怎么还能由付了款的消费者承担责任。

业主停贷的后果大家都懂,根据律师的介绍,购买的房屋烂尾后,如果私自停贷的,业主要承担的后果包括: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逾期利息、违约金等;征信会产生不良记录;支付的首付款可能要不回等等。

2022年4月,在看不到任何希望的情况下,王琦与妈妈决定强制停贷。三个月后,王琦的妈妈发现自己上了征信黑名单,但比起“每个月花几千元买一个征信”,王琦和妈妈都觉得“停贷”值得,“老百姓是为一口饭而活,不是为征信。”

说实在的,这种停贷显得悲壮,与其说是为了“吃一口饭而活”,实则是以停贷的方式来表达维权的决心,以停贷的方式表达对开发商不能如期交房的不满,这是无奈的抗争。停贷对业主的风险是明摆着的,会让业主陷于被动。业主选择强制停贷,说是“为一口饭而活”,实是为自己讨个公道,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广西银保监局发出的监管意见函(来源:北京青年报)

目前,法院并未当庭宣判,这个官司的结果如何,尚难预料。银行方面认为房屋烂尾的责任不在银行。这正是烂尾楼的令人揪心之处,就是一旦出现开发商不能如期交房的情形,业主只能坐等开发商的动静,业主并没有多少筹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开发商迟迟交不了房,业主还得继续为烂尾房买单,因为一停贷就是业主违约。

业主方表示,之所以选择到法院起诉银行,是因为“什么办法都用完了”。王琦说,差不多和她起诉的同时,还有2期200多户业主也提起了诉讼,但法院未予立案。这就可见业主维权不易。

不管起诉的结果如何,选择停贷肯定不是目的,开发商能顺利交房,才是业主想要的结果。如何维护业主的权益,还靠房地产市场的监管方面尽到责任,不能靠业主以停贷的方式来无奈抗争。

根据规定,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银行对商品房预售资金实施第三方监管,房地产开发商需要将预售资金存入银行监管专用账户,只能用作本项目建设,不得随意支取、使用。在本案中,业主提到,楼盘销售资金全部被转走占用。如果有这种情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为何没能起到作用,谁该对此负责?

房子烂尾女子停交房贷上黑名单,之所以引发关注,就是大家认为这对业主是不公平的,业主也是希望能顺利收房。所以,解决问题之道,就是如何“保交楼”,保交楼就是保民生,就是保障业主的利益。相关方面做好资金纾困,督促开发商履约交房,这才是最大的征信。

(来源:极目新闻)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