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稳楼市新政,湖南又一市州跟进。这一次,接棒的是湘潭。
5月20日,湘潭市印发《湘潭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
根据官方层面的说法,这一次湘潭聚焦为购房者减轻负担,为企业降成本,根据国、省房地产调控政策,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二十条措施,涉及金融信贷、公积金及人才购房补贴等方面。
金融信贷方面,湘潭将降低个人住房消费负担,根据全市房地产市场环境合理确定首付比例。个人按揭贷款放款周期缩短到3个月内。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房住宅的,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同时,湘潭将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市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60万元;按国家政策生育三孩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高层次人才贷款最高限额可达80万元。
这20条措施还提及实施购房补贴,清理兑现历年来已按规定申报的各类购房补贴。将以前房博会财政补贴的阶段性措施转为年度措施,按一定标准对购房人予以补贴,支持各类购房需求。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次新政明确人才购房补贴范围拓宽到大专毕业生,延伸到所有用人单位。全日制专科生可以享受补贴标准为1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政策。
同时,引导企业多元化销售,对当年新进入湘潭市就业创业的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退役军人、外地户籍人口、农村户籍人口首次购买市城区新建商品住宅,各开发企业在审核备案后可以在原规定的基础上增加不超过5%的折扣浮动促销。
此外,湘潭还明确持续稳定商品房价格,继续实施商品房价格备案制度,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定价,防止房价出现不合理波动,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稳定。
潇湘晨报记者罗雅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