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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华控赛格发布公告,称公司于3月10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终止非公开发行事项的议案。对于终止的原因,公司解释和此前被立案调查有关:“自公司披露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以来,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等积极推进,但由于目前公司正处于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阶段,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暂不符合发行条件,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告诉《证券日报》记者,上市公司如果有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行为,在一定期限内会影响公司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存在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
今年2月7日,华控赛格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信息披露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华控赛格筹划非公开发行事项,是在2020年9月份。彼时华控赛格发布公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将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份,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1238.3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全部用于偿还有息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从当时的公告来看,筹划的非公开发行事项对于华控赛格非常重要。在2020年9月份的公告中,华控赛格称,上市公司最近三年营运资金均为负值,营运资金不足,依靠有息借款难以满足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制约了公司业务的拓展。而且,公司财务成本较高。在这种背景下,华控赛格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用于补充营运资金,提升资本实力,有利于公司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有利于未来业务拓展,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而且,通过偿还有息借款,公司可以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有利于改善公司资本结构,增强财务稳健性、防范财务风险;有利于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降低财务费用支出,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增强公司发展潜力。
不过,这项方案随着公司被立案而终止,对于失去此次非公开发行带来的现金“补血”后,公司未来如何改善财务状况,在最新的公告中,华控赛格并未解释。
“如果华控赛格被立案调查审查结案,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未被处罚,则可以继续筹划非公开发行事项,但是,如果经过调查,最终有董监高被处罚,也会影响非公开发行。根据规定,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王智斌对记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