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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12月2日午间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告知函》《关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告知函》以及公司董事长陈宏伟,公司董事、总经理于增胜出具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增持股份的告知函》,获悉东塑集团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了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了部分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及公司董事长陈宏伟,公司董事、总经理于增胜通过大宗交易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
据公告,东塑集团于2022年11月29日、2022年11月30日以及2022年12月1日,分别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109.8242万股、100万股(受让方为公司董事)及680万股,合计减持股数1889.824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98%。本次减持后,东塑集团持有公司股份4.04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1339%。
12月1日,东塑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680万股无限售条件股票出借给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0.4065%,出借期间为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6月1日。上述出借股份出借期间不登记在东塑集团名下,但所有权未发生转移。在完成大宗交易减持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后,东塑集团持有公司股份为3.97亿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23.7274%。
11月30日,公司董事长陈宏伟,公司董事、总经理于增胜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决定以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东塑集团因自身资金需求原因,同时为鼓励和满足公司董事购买公司股票的意愿,与陈宏伟、于增胜进行了大宗交易。东塑集团以大宗交易方式向公司董事长陈宏伟出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99%;向公司董事、总经理于增胜以大宗交易方式出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99%。本次增持前,陈宏伟、于增胜未持有公司股份。陈宏伟、于增胜通过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