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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晚,齐翔腾达披露公告称,目前公司控股股东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齐翔集团”)重整程序已转入执行阶段。根据《重整计划》,雪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齐翔集团80%的股权将让渡予重整投资人山东能源集团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山能新材料”),若《重整计划》顺利执行,公司控股股东仍为齐翔集团,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山能新材料,实际控制人将由张劲变更为山东省国资委。

根据公告,今年10月9日,齐翔腾达控股股东齐翔集团被淄博中院出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由申请人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对齐翔集团的重整申请。11月12日,淄博中院出具《裁定书》,批准《淄博齐翔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齐翔集团重整程序。

由于山能新材料作为重整投资人通过重整程序取得齐翔集团80%股权,进而间接控制齐翔集团所持有的上市公司45.91%股份,由此触发要约收购。

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格为7.14元/股。若公司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日至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价格及要约收购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基于要约价格7.14元/股、最大收购数量14.59亿股的前提,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105.15亿元。

公告显示,山能新材料是山东能源集团的全资二级子公司,是山东能源集团新材料产业发展的投资主体和管理主体。

山能新材料成为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后,将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充分尊重上市公司独立性,并依托自身及母公司山东能源集团的资源优势,支持上市公司在全面做精做细碳四产业链基础上,稳步推进碳三产业链战略布局,完善中游工厂生产一体化,加快数字化转型,布局下游产品精细化、高端化、规模化,同时加大上市公司海外业务的拓展力度,缓解国内市场压力,不断深化其与山能新材料、山东能源集团在产业板块上的战略协同,着力提升上市公司市场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向世界一流化工企业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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