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80亿元定增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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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晚间,华夏银行(600015.SH)发布了一系列公告,披露定增结果。根据公告,截至10月11日,该行实际发行A股股票5.28亿股,发行价格为15.1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80亿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两家,第一大股东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首钢集团”)认购50亿元,第四大股东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京投公司”)认购30亿元,锁定期为5年。
据了解,首钢集团为国有独资企业,其100%股权由北京国管持有;北京市国资委作为北京国管的国有独资出资人,是首钢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京投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也都是北京市国资委。
值得关注的是,该行本次的发行价格为15.16元/股,较10月13日收盘价5.03元/股,溢价超200%。“这么大幅度的溢价在过往的定增中很少见,过往一般都是折价发行。”有上市公司董办人士对界面新闻记者说。
据Wind统计,年内发布定增预案的54家上市公司中,定增价格较公布定增预案当日的收盘的折价率均值为17.91%,仅有4家溢价发行。
对此,华夏银行在公告中解释称:“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与本次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
截止2021年末,华夏银行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15.16元/股,高于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故本次发行底价为15.16 元/股。
“其实这规定很早以前就废除了,但已成惯例,国资委在批准方案的时候一般都说要求不低于每股净资产。”资深投行人士王骥跃对界面新闻记者说。1994年颁布的《国有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中曾明文规定“国有控股企业的股票发行价不得低于每股净资产”,该规定现已废止。
事实上,作为华夏银行的重要股东,首钢集团和京投公司已经不是第一次高溢价参与该行的定增。
2008年10月,华夏银行完成115.6亿元定增,向首钢集团等主要股东合计发行7.9亿股股份,发行价为14.62元/股。彼时,该行的股价仅在7元/股左右;2019年1月,华夏银行完成292.36亿元定增,向首钢集团、国网英大、京投公司合计发行25.65亿股股份,发行价为11.4元/股,较二级市场价高出约53%。
该行此次定增的原因是核心资本充足率相对较低,募集资金将全用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
截至2022年6月末,华夏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1.55%、10.77%、8.63%,均较上年末有所下滑。
该行表示,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将得到提升,进而增强了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为公司进一步发展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