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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衍新药9月9日公告,上交所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兼时任董事冯宇霞予以通报批评。

经查明,截至2020年11月4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兼时任董事冯宇霞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621.2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27%。其中,冯宇霞持有公司股份2335.9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56%;其一致行动人周志文持有公司股份1285.3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71%。2020年11月5日至2022年5月27日,冯宇霞及其一致行动人经被动稀释和主动减持,累计变动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16%。其中,2020年11月5日至2020年12月28日,冯宇霞及其一致行动人周志文通过集合竞价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2.5万股、69.992万股,占总股本的0.01%、0.31%。2021年2月26日,公司H股发行导致冯宇霞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动稀释7.84%,累计持股比例已经减少8.16%。其后,周志文于2022年5月11日通过集合竞价交易方式主动减持公司股份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86%。

但冯宇霞及其一致行动人周志文未按规定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也未停止买卖公司股份。2022年5月12日至2022年5月27日,冯宇霞再次通过集合竞价、大宗交易方式连续多笔减持公司股份合计382.7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31%。直至2022年5月28日,冯宇霞及其一致行动人才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冯宇霞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经被动稀释后又主动减持,达到应当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标准,但冯宇霞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按规定及时停止减持并履行权益变动披露义务,直至累计变动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16%时才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冯宇霞违规减持股份占总股本的1.0031%,违规减持数量较大。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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