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企业振有电子(839559.NQ)于日发布了关于董事会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的提示公告。

公告显示,浙江振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据悉,本次发行底价不低于6.00元/股。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在发行时综合考虑市场情况等协商确定。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拟用于主营业务的发展,具体投资于“年产120万方米双面线路板、100万方米单面线路板、60万方米多层线路板及60万方米双面灌浆线路板搬迁扩建项目”及“偿还银行贷款”。

若本次募集资金超过投资上述项目所需资金,则超出部分将用于补充公司运营资金,或根据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使用。若本次募集资金少于投资上述项目所需的资金,则差额部分将由公司另行补足。

于本次募集资金可使用前,公司将根据上述项目的资金需要为上述项目提供资金。当本次募集资金可使用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之前公司所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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