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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6月11日丨珠海冠宇(688772.SH)发布公告,为优化浙江冠宇资本结构,加快推进公司动力及储能业务发展,2023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员工持股平台及本轮投资人及其指定主体(如有)以1.7403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对浙江冠宇进行增资。

其中,公司拟增资7亿元,珠海超宇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超宇二号”)拟增资2000万元,珠海冠利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冠利二号”)拟增资1000万元,海盐鋆昊臻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盐鋆昊”)及其指定主体(如有)拟增资1.5亿元,杭州鋆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鋆鸣”)及其指定主体(如有)拟增资5100万元,华金产投及其指定主体(如有)拟增资1.8亿元,安庆汇嘉及其指定主体(如有)拟增资5000万元,杭州昊蔼及其指定主体(如有)拟增资1900万元,各方合计增资金额不超过11.8亿元,最终增资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有优先认购权的股东均确认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后浙江冠宇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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