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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3月5日丨金丹科技(300829.SZ)公布,公司和国金证券(600109)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于2022年9月27日向深交所报送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于2022年10月10日取得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2〕500号)。
受前期疫情防控及新冠病毒感染传播的影响,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取得时间晚于原预计时间,公司及保荐机构于2023年1月9日向深交所提出中止审核的申请,申请中止时限不超过3个月,并于2023年1月10日收到深交所同意中止审核的通知。
截至目前,公司已取得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本次募投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章审核中止与终止"第六十一条规定,公司已向深交所申请恢复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截至公告披露日,恢复审核的申请已获得深交所同意。